计财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主线,贯穿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负责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调配使用资金,集中管理财务收支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全面预算管理。积极筹措预算收入,切实安排预算支出。有效盘活资金存量,彻底清理沉淀资金。强化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加强全流程预算执行跟踪监督及定期调度,发挥预算刚性约束与激励功能,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果。
二、会计核算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规范各类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严控不合理、不规范支出。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长期投资、结转结余资金。强化财务数据分析预警及预算执行月报告机制,提升会计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三、预算绩效评价。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预算编制环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聚焦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培训和科学研究等重点专项资金,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与信息公开。
四、税收缴纳管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法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规范税收代扣代缴业务,规避税务风险。
五、薪酬发放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制度、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人事处工资发放要求,进行工资发放、社保缴费,完善业务流程,形成工资、社保会计核算数据,为学校财务分析提供决策依据。
六、收费及公示清单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及收费公示清单,收取学费及各类费用,监管其他部门收取各类费用合规合法,及时按文件要求更改收费公示清单,在部门网站、公众号及入学通知书中公示。配合学工处、教务处和公寓中心等部门做好新生、毕业生以及在校生学费管理相关工作。
七、非税票据管理。管理学费收据、事业单位往来收据、捐赠票据。做好非税票据的开具、登记、作废等管理工作。
八、内部控制建设。以内部控制为抓手,将重点领域管理规范落实到操作规程及表单,确保重点领域管理行为合法合规。强化专题培训与问题反馈,用好内部控制评价成果,揭示管理缺陷及风险,规范经济业务活动。
九、财务分析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学校内部和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揭示财务数据的内在规律和潜在风险,为学校相关决策提供财务智慧及数据支持。
十、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