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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0     阅读:[]

校属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根据内蒙古财政厅通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自2014年2月21日起必须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部分老师公务卡存在过期或者丢失问题,为方便广大老师办理公务卡,计财处定于每周二下午3:00-5:00在行政楼B座128办公室集中办理。届时,请各位老师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

计  财  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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