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税务局要求及审计相关规定,对我校劳务费报销进行整改,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一、发放劳务费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各学院老师为学生及校外人员发放劳务费(勤工助学除外)时,收取劳务费的个人需自行在“电子税务局APP”或税务局大厅开具劳务费增值税发票,以此作为报销依据,开票流程见附件。由于500元以下不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可暂免开具发票。
2.劳务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后需及时报销,发票一经开具税务系统即能监控到该笔收入,即使未报销也自动纳入全年总收入,影响年度汇算清缴。
3.如有开票相关问题,可咨询税务服务热线:12366。
二、劳务费凭票报销须知
1.劳务费申报金额为500元及以下的,需提交报销材料为:劳务费申报表、工作量表。
2.劳务费申报金额500元以上,需提交报销材料为:劳务费申报表、工作量表,劳务费增值税发票,劳务费增值税发票查验及签字。
3.计财处根据发票金额进行报销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计财处
2025年5月16日
附件:开劳务费发票操作步骤
第一步,手机下载【电子税务局】app,实名注册登录,选择“代开增值税发票”。

第二步,进行人脸识别,选择“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

第三步,填写购买方信息。
开户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150000460029904X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劳务费发票为普票,只填写以上关键信息即可)
第四步,填写“应税行为发生地”、“项目信息”。
“应税行为发生地”: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街道办事处
“项目信息”如下:
手机APP支持的代开范围:
(1)物流辅助服务
装卸搬运(人工搬运)、装卸搬运(设备装卸)
(2)其他现代服务----如:发生数据处理劳务,开票人搜索“其他现代服务”
泵站看护费、实验操作劳务费、实验劳务费、数据分析劳务费、数据整理劳务费、数据处理劳务费、采样劳务费、科研劳务费、绘图数据分析整理劳务费、取样劳务费、试验数据采集劳务费、试验劳务费、撰写报告劳务费、编写劳务费、样品采集劳务费、数据收集劳务费、文献检索劳务费、问卷调查劳务费、翻译劳务费、收集病例劳务费、丰巢柜管理服务费、农业机耕作业费
(3)其他生活服务
保洁服务、体检劳务费、中介劳务费、电器销售劳务费、志愿者劳务费、接种育苗劳务费、野外取样劳务费
(4)文化服务
演出劳务费
(5)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软件咨询、金融咨询、技术咨询、财务咨询、税收咨询、内部管理咨询、业务运作咨询、流程管理咨询、健康咨询
(6)设计服务
室内装饰设计、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网站设计、广告设计、文印晒图、创意策划
(7)非学历教育服务
培训服务、演讲、讲座、评审费、培训、报告
(8)著作权
讲学、讲课、稿酬
(9)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特许权使用费
(10)劳务
修理修配劳务
(11)建筑服务
安装费、装潢、施工费
(12)教育辅助服务
监考、测评、考试、招生
(13)体育服务
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
(超出以上代开范围,可自行到税务局大厅代开增值税发票)
第五步,提交并缴纳增值税即可以开具发票。
增值税及附加税需开票人自行在手机端缴纳,不再制表由计财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