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财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落实财政经费管理提质增效要求,进一步优化财务报销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升服务效能,解决传统报销流程繁琐、纸质材料繁多、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实现财务报销“无纸化、零跑腿、高效率、规范化”,现计财处全面上线无纸化智能报销系统,并同步上线稽核系统附件管理功能,由于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线时间
本次无纸化报销系统自2026年6月12日起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实行纸质报销与无纸化线上报销双轨并行。
二、无纸化报销适用范围
上线后,纳入无纸化报销的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含电子发票的基本户3万元以下的教育经费支出和10万元以下的科研经费支出(线上提交报销单时会有提示)。经济分类包括以下几类:
印刷费、材料费(涉及领用表的需要将领用表单独送至计财处)、测试化验加工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邮电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
三、报销办理方式及流程
无纸化报销实现线上填报、线上审批、线上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无需提交纸质票据及报销单,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线上填报:经办人登录计财处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销模块,填写日常报销网上审批单,提交线上审批后会有如下提示:

本次同步配套上线稽核系统附件智能管理功能,报销填报页面将自动列明业务所需附件资料,标注★的材料为必填要件,须完整上传;无★标注为备选补充资料,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


2.线上审批:提交审批后,系统会自动推送至财务预审人员、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等相关审批节点,完成线上逐级审批;

审核通过后,无纸化报销单会自动推送至财务自动制单系统,完成制单与附件打印流程,再由财务复核无误后统一进行资金支付。若审批流程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未提示制单完成,可拨打计财处工程师电话(5288064)查询单据情况。
四、相关工作要求
1. 规范电子票据使用。经办人需严格按照国家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上传票据,确保电子发票、电子凭证真实有效、完整清晰,严禁重复报销、虚假报销,并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票据有效性。如报销单据涉及纸质票据,需要与电子发票的报销单分开申报。
2. 严格材料上传标准。报销所需的合同(加盖学校公章以及法人章,注明原件留存处)、发票(必须开具明细、数量、单价)等佐证材料,需清晰扫描并上传PDF版本,保证资料完整、信息可辨,不符合要求的线上材料将予以退回整改。
3. 及时完成线上审批。各相关审批人需及时处理线上审批待办事项,高效完成审批工作,保障报销流程顺畅推进,提升经费周转效率。
4. 妥善留存原始资料。对于部分暂需留存纸质原件的特殊业务,经办人需妥善保管原始凭证,以备财务核查、审计检查等后续工作使用。
无纸化报销试运行期间,不符合无纸化报销条件的单据需要经办人继续将单据投递至投单机,计财处每工作日有专人负责取单。
请各位师生积极配合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共同保障无纸化报销系统平稳有序运行。计财处将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及师生反馈,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完善报销流程,不断提升财务服务质量。
特此通知。
内蒙古科技大学计财处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