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是学校财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它集中反映学校一年来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成果及效益,体现我校综合实力及管理水平。时近年底,根据财政部、内蒙古财政厅布置的2019年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学校年终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请各单位在年终决算前抓紧清理往来款项、各项收支等,属于本年收入应及时入账、属于本年支出的应按规定列支,做到账账、账实、账表、账证等相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各类拨款,保证财政收入数字准确
各部门应认真核对年度各类财政性拨款到账情况(含科研经费),确保各项财政拨款及时到位、数字准确。
二、组织上缴各类收入
各单位将应交学校的各项收入,及时上交计财处。各学院及时清理催缴学生欠费情况;国有资产处催收学校资产收入(包括房租及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科技处催收从学校计财处开据的科研发票未收回的款项(如横向课题先开发票账款未到的情况);继续教育学院催缴成教办学收入;基建后勤处催缴水电费回收等。请抓紧时间于2019年12月20日结清上缴完毕,保证学校收入到位,杜绝将资金截留坐支使用。
三、支出及时报账
凡今年已形成支出的所有项目,应在2019年12月20日前到学校计财处办理报账手续,未能按时报销的,跨年度发票报销时间截至2020年3月31日。学校安排的大型支出项目,如修购项目、大型维修项目,应抓紧时间完成竣工决算、验收、审计、报账等工作,以便年终决算数能更真实地反映学校实际情况。
内蒙自然科学基金、应用技术、产业开发等科研项目,内蒙高教专项以及其他本级财政资金,包头课题等请抓紧时间报销。
四、暂存、暂付款清理
(一)各单位从其他单位结算的款项与计财处进行对账,未到账的进行催收清理。
(二)各类暂借款于2019年12月20日前到计财处会计科报销冲账,不能及时报销的,请书面提出理由。2020年仍坚持旧账不清新账不借的原则。
五、校内转账业务
(一)各单位校内转账应在12月20日前办理完毕。
(二)各单位及资产管理部门应在12月20日前做好资产、物资盘点、对账工作。
请各单位加强宣传、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