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校内教学质量工程、科研项目结余资金收回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老师:
2015年及以前年度校内教学质量工程和校内科研项目执行期已完毕,按照盘活存量资金,保障学校事业发展需求的原则,将2015年及以前年度校内教学质量工程及校内科研项目余额收归学校统筹管理。项目执行期超过三年但被收回的项目,请先与计财处核实后方可继续使用,如有疑问请联系电话:5951593。
计财处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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