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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项目预算科目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7-12     阅读:[]

2017年,根据科研政策的相关规定,科研项目预算科目进行了调整,主要变动内容是将原来的“管理费”科目改为“学校间接成本补偿”,将“其他支出”改为“课题组间接成本补偿”,详见内科大发[2017]18号《内蒙古科技大学科研经费间接费用内部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

科研项目预算科目适用于科技处管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和横向科研项目等科研合同预算的编制。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由于预算科目另有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相应科目填列预算,不适用本说明公布的预算科目。“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要求合并的,将这三个预算科目报销内容合并填为“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一个科目。

附表:科技处管理的科研项目预算科目

计财处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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