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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6-05-27     阅读:[]

2026年5月19日,内蒙古科技大学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26〕4号),完成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2026版)。新版办法共11章48条,核心围绕“厉行节约、规范管理”,重点收紧交通、住宿标准、规范报销流程、强化超标责任,以下从核心修订和报销实操要点两方面,拆解制度核心内容。

一、修订核心背景与总体思路

(一)修订背景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过紧日子”要求,对接财政部2026年最新差旅费政策,解决旧版“标准模糊、超标宽松、流程繁琐”问题,严控差旅支出、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兼顾教学、科研公务出行需求。

(二)核心原则

1. 合规刚性:对标国家、自治区最新政策,严守纪律红线;

2. 厉行节约:严控出差频率、人数、天数,减少退改签等隐性成本;

3. 保障业务:贴合教学、科研、管理实际,避免“一刀切”;

4. 权责清晰:超标费用一律自理,审批与报销责任到人。

二、核心修订内容

1. 强化出差审批“三重审核”(新增要求)

新增必要性、合规性、经济性审核,严控出差频率;要求统筹计划,减少机票、车票退改签费用;严禁无实质内容差旅、变相旅游、无意义异地交流;参加社会化培训的费用一律本人承担。

明确其余人员乘坐软座或软卧的条件(前提是全列软席列车)

其余人员(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出差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原则上应乘坐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明确高铁动卧乘坐等级(新增条款)

乘坐高铁(动车),在当日20时至次日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高级动卧,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一等卧、动卧,其余人员可乘坐二等卧、动卧。

4. 严禁购买超级经济舱和优先一等座(新增条款)

按规定等级应当乘坐飞机经济舱、高铁(动车)一等座席别的,不得购买超级经济舱及同类型舱位、优先一等座;确因执行紧急公务等特殊工作需要购买的,严格履行单位内部审批程序。

5. 取消住宿费统筹使用,超标部分全额自理(核心收紧)

及时足额结算住宿费,超标部分全额自理;取消统筹使用,强化“超标自负”,每日住宿费均不能超标,杜绝“日均不超标,但个别日超标”的现象。

依规在公函中列明接待单位安排用餐或用车事项(核心收紧)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或用车,需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或用车的,应当在公函中列明接待事项并及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报销时派出单位应明确要求出差人员说明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或用车情况以及交费情况。

7.明确会议或培训补助计算标准(以会议或培训通知为准)

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的,不发放补助;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自然天数计发,市内交通费往返各按一天计发;当天往返的均按一天计发。报销时需提供会议、培训通知,通知未明确说明的,不发放补助。

8.明确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情况如何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如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如对方单位出具提供住宿的证明,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往返驻地途中的市内交通费。

9.严格确认出差天数(夜间零点左右到达不增出差天数)

伙食、交通补助按出发或到达地标准计算;夜间零点左右到达,原则上不增加出差天数,严控天数虚报。

三、报销实操避坑要点

1. 审批先行:先批后出差,无审批不报销;领导干部按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审批,普通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预借差旅费,必须使用公务卡,报销直接冲抵公务卡欠款。

3. 行程合规:行程闭合,票据完整。如中途探亲的,交通费按出差地至驻地的标准与实际产生的费用孰低报销,超出自理;补助扣除探亲天数。

4. 退票费处理:行程内退票费附因公的退票说明,从差旅费列支;行程取消的,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列支。

5.按实际支付金额报销:如在支付车票、机票、住宿费等过程中遇到随机立减等活动,开具足额发票,按照实际支付金额据实报销即可,不必选择不减免金额,亦不需要另附说明。


《内蒙古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对比表

变动条款

修订前(2024 版)

修订后(2026 版)

核心变动说明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内财行〔2014〕40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人员赴外地出差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内财行〔2016〕68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部分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内财行〔2019〕1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内财行〔2014〕40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人员赴外地出差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内财行〔2016〕68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部分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内财行〔2019〕123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26〕4号)等文件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新增依据财行〔2026〕4 号文件,落实财政部 2026 年差旅费管理新要求

第四条 出差审批管控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各单位要应当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加强统筹把关,强化必要性、合规性、经济性审核,严控出差频率、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加强计划统筹,减少机票、车票退改签费用;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强化必要性、合规性、经济性审核;严控出差频率;新增退改签成本管控

第十一条 城市间交通费

其余人员(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出差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原则上应乘坐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应当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国内航空公司低价位票。乘坐高铁(动车),在当日20时至次日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高级动卧,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一等卧、动卧,其余人员可乘坐二等卧、动卧。

原第十一条变动为第十三条,新增第十一条明确高铁动卧乘坐等级

第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

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订票费、因公签转或退票费报销标准执行民航局或铁路局有关规定。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按规定等级应当乘坐飞机经济舱、高铁(动车)一等座席别的,不得购买超级经济舱及同类型舱位、优先一等座;确因执行紧急公务等特殊工作需要购买的,严格履行单位内部审批程序。

原第十二条变动为第十四条,新增第十二条禁止购买超级经济舱,紧急公务需内部审批;杜绝超标购票

第十九条 住宿费

工作人员单次出差,允许在经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之内,按实际住宿天数将较高和较低价位的房费统筹使用。

出差人员应当及时足额结算住宿费,在规定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超标部分自理。

要求及时足额结算,超标部分自理;删除“高低价位统筹使用”,强化超标自负

第二十三条伙食补助费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需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在公函中列明接待事项并及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报销时派出单位应明确要求出差人员说明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以及交费情况。

依据财行〔2026〕4 号文件,新增公函与报销说明要求,流程更规范

第二十七条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携带公务用车等交通工具的不再领取市内交通费补助。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在公函中列明接待事项并及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报销时派出单位应明确要求出差人员说明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车以及交费情况;携带公务用车等交通工具的不再领取市内交通费补助。

依据财行〔2026〕4 号文件,新增公函与报销说明要求,流程更规范

第二十八条会议、培训补助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的,不发放补助;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发放。报销时需提供会议、培训通知。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的,不发放补助;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自然天数计发,市内交通费往返各按一天计发;当天往返的均按一天计发。报销时需提供会议、培训通知。

市内交通补助往返各按 1 天计发;当天往返均按 1 天计发,明确计发天数,标准更清晰

第三十八条报销天数计算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到达出差地点的时间及标准计算发放。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发或到达出差地点的标准计算发放,夜间零点左右到达的行程原则上不增加出差天数。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新增夜间零点左右到达原则上不增加出差天数,严控出差天数虚报

第四十条出差报销凭证完整性的规定

(二)对于只提供单程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票的,应出具经办人、经费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所属部门公章的票据缺失说明,据实报销票面金额,丢失票据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予发放。

(二)对于只提供单程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票的,应单独说明票据缺失情况,由经办人和经费负责人审批后报销,据实报销票面金额,丢失票据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予发放。

票据缺失仅需经办人、经费负责人审批,简化审批手续,实现线上直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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